关于2019-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及清理情况的通报

作者: 时间:2023-03-21 点击数:

各院(部)、各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和延期项目清理的通知》(兰财大科字〔2022〕17号),学校组织对2019-2021年的校级科研项目开展结项及清理工作。按照《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兰财大校发〔2021〕272号)相关规定,经科技处初审和专家评审,分别按结项、延期、终止、撤项等4种情况处理,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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