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诚信是科研工作的生命线,是高校立德树人的核心内涵,更是科技工作者的立身之本、成事之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决策部署,强化科研工作者学术诚信意识,防范学术不端行为,兰州财经大学科技处特梳理近期公开通报的典型学术不端案例,开展学术诚信警示教育,引导全校科研人员坚守学术底线、恪守学术规范,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
一、基金项目申请类违规
1.北京某高校张某某,2021年申请基金项目时购买申请书代写服务,被撤销项目、追回资金,取消申请及参与资格5年并通报批评。
2.浙江某高校易某(2024-2025年)、山东某高校田某(2025年),抄袭他人基金申请书且试图掩盖,被撤销申请,取消资格4年并通报批评。
3.甘肃某医院杜某,2025年基金项目申请中存在违规重复申请、冒他人名义申请、提供虚假伦理审批件等多项违规行为,被撤销项目申请,取消申请和参与资格5年,并被通报批评。
4.江西某高校欧阳某某,2022年、2023年及2025年的基金项目申请中存在买卖研究基础数据问题,被撤销相关项目申请,取消申请和参与资格3年,并被通报批评。
二、论文类学术不端
1.南京某大学教师梁某,2025年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报,其存在论文抄袭剽窃问题,被给予通报批评,相关违规论文为其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后续被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调离教学科研岗位,按程序撤销教师资格。
2.上海某医院齐某某、上海某高校刘某等多人,2025年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报,其发表的涉事论文存在部分数据买卖问题,被撤销相关基金项目、追回已拨资金,取消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资格3年,并被通报批评。
3.海南某高校张某某等人,2025年9月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报,其发表的论文存在论文买卖、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擅自标注他人基金项目等问题,被取消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资格5年,并被通报批评。
4.湖南某医院沈某某、辽宁某高校孙某等人,2025年5月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报,其发表的论文存在图片抄袭、伪造篡改问题,被撤销相关基金项目、追回已拨资金,分别取消申请和参与资格5年、3年,并被通报批评。
5.衢州某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王某某,2020年5月发表的文章因涉及作者身份造假、虚假同行评议、抄袭等行为被杂志社撤稿,2021年8月被教育部通报,被撤销副教授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取消三年内科研项目申报资格。
三、评审与经费使用类违规
1.北京某高校李某某,2022-2024年在基金项目通讯评审中违反评审规范和保密要求,2025年5月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报,被永久取消评审专家资格及基金项目申请、参与资格,并被通报批评。
2.四川某高校余某某,2024年基金项目评审期间,为他人打探评审信息、实施请托且干扰调查,2025年5月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报,被取消基金项目申请、参与资格及评审专家资格7年,并被通报批评。
3.黑龙江某高校李某某,以回收劳务费等方式套取科研基金资金,情节较重,2025年11月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报,被撤销相关基金项目、追回已拨资金,取消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资格5年,并被通报批评。
4.辽宁某高校郭某,违规列支个人差旅费、套取科研基金资金,情节严重,2025年11月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报,被撤销相关基金项目、追回已拨资金,取消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资格7年,并被通报批评。
学术诚信底线不可逾越,科研纪律不容违背。上述案例警示,任何学术不端行为都将被严肃追责。兰州财经大学科技处提醒全校科研人员以上述案例为戒,恪守科研伦理,维护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撰稿 牛桐/审核 孙景云/编辑 张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