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甘肃省专利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8-29 点击数:

 

 

 

 

 

各院(部)、各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甘肃省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根据《甘肃省专利奖励试行办法》(第111号省政府令)、《甘肃省专利奖励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甘科办规〔20166)及《关于做好2016年度甘肃省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甘知发〔201620)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报奖专利应当符合《甘肃省专利奖励试行办法》第五条和《甘肃省专利奖励试行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八条等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内容

 

1、申报材料纸件1份,主要包括省专利奖申报书和附件证明材料。附件主要包括《细则》第九条所要求提供的材料。

 

22016年省专利奖励申报的电子方式,请登录甘肃省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www.gsipo.gov.cn) “网上办事—甘肃省专利奖”专栏,通过“甘肃省专利奖励申报系统”完成。

 

(二)时间要求

 

1、电子方式推荐截止时间:“甘肃省专利奖励申报系统”截至时间为9161800,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2、书面推荐材料受理:奖励申报人的报奖材料务必于916日报科技处科研成果管理科。

 

(三)其他要求

 

1、申报及推荐

 

请报奖专利权人联系科技处领取“甘肃省专利奖励申报系统”登陆用户名和口令。一项报奖专利填写一份申报书。

 

2、关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材料的提供

 

1)《细则》中专利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主要指:

 

(一)运用专利技术形成的专利产品的销售额(或产值)。

 

(二)运用专利技术形成专利产品直接带来的营业利润(包括运用专利技术产生的成本节约)。

 

(三)使用该项专利技术形成的税收。

 

(四)专利权转让或许可产生的收入。

 

申报材料中用于证明专利应用的材料包括:会计报表、购销合同、税收证明、专利转让或许可合同、专利标注及其他推广专利的相关材料。

 

2)《细则》中专利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是指:使用专利技术对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产业进步、劳动就业和社会发展等各方面产生的贡献。使用该专利技术或产品带动了其他产品的性能提升、成本降低、销量增加等间接经济效益计入社会效益。

 

3)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材料,应能充分证明申报人所宣称的事实。省专利奖励办公室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对专利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核实评估。

 

3、关于专利登记簿副本

 

专利登记薄副本请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兰州代办处免费办理。联系电话0931-8732981,地址:兰州市平凉路533号。

 

4、关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权评价报告

 

报奖专利权人无需提供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评价报告。省专利奖励办公室将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检索查新,出具相关评价报告。

 

5、关于申报专利要实施两年以上的期限

 

申报专利应实施2年以上并产生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未满2年但实施成效明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申报;未满2年且实施成效不明显的,不得推荐。

 

三、其他事项

 

1、请各专利权人认真研究《甘肃省专利奖励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准确把握条件,认真填写、审核申报材料,及时申报。

 

2、《甘肃省专利奖励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甘肃省专利奖申报书》等相关文件及材料可在甘肃省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www.gsipo.gov.cn)“网上办事—甘肃省专利奖”下载。

 

3、书面推荐材料1套(推荐书主件在“奖励申报系统”中填写并打印,主件和附件均应为原始件装订成册,且必须与网络上传数据内容一致,请勿另加封皮)。

 

4、奖励申报人如有疑问,请及时和科技处科研成果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5252050,联系人:董军。

 

 

                                                 科技处

 

                      2016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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