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7日下午,兰州大学法学院俞树毅教授应邀在一校区模拟法庭为我校法学院师生做了题为《环境民事责任分析》的学术报告。法学院党政领导及师生代表200余人聆听了本场报告会。
俞树毅教授的报告通过真实案例,从行政许可行为下的排污致损为何承担民事责任、合法排污司法救济途径分析、合法排污承担侵权责任方式的悖论等三个方面深入分析了有关环境民事责任问题。他认为,环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适用无过错原则,并对我国《侵权行为法》、《民法通则》中有关环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俞教授的讲座既有法理的分析,又有司法实践的支撑,集学术性与实务性于一体,使广大师生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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